科技部、广东省政府、深圳市政府三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共创共建创新型城市
来源: 广东省科技信息中心

  10月12日下午,国家科技部、广东省政府、深圳市政府在第九届高交会期间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公布三方在今年4月签署的《共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框架协议》内容。科技部尚勇副部长,广东省科技厅李兴华厅长、深圳市政府刘应力常务副市长等领导出席了新闻发布会。

  根据协议提出的共建目标,国家科技部、广东省政府、深圳市政府三方将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制定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战略目标;在深圳建成创新环境优良的国家战略高技术创新企业的孵化中心,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基地,进而成为国家战略高技术研究开发的重要基地;积极推动深港经济、科技合作,促进形成“深港创新圈”,将其纳入珠三角、泛珠三角合作框架,并建设成为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节点;加强创新理论研究,将深圳建设成为创新理论与创新观点的重要原创地;通过自主创新带动管理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文化创新,进而带动深圳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率先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使深圳成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示范地区。

  在此框架协议下,三方的共建内容包括:进行战略研究,三方共同搭建发展战略研究平台,探索建设创新型城市、创新型省(区)和创新型国家的共性理论;进行体制研究,探索以自主创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产业链升级的路径,建立适应自主创新战略要求的经济社会管理体制;三方建立联动应急机制,依法协助自主创新型企业应对知识产权恶意诉讼、贸易歧视待遇等突发性事件;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化,大力推进深圳高新技术产业从集聚向集群方向发展,并选择通信、数字视听、软件、新型储能材料、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和化合物半导体等优势产业作为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化的工作重点;建立产学研联盟,促进深圳高新技术产业与国内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积极促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的推出,并探索推出符合自主创新需要的各种金融衍生工具;发展现代服务业,在现代服务业共性技术、服务标准规范体系等方面取得突破,等等。

  在此框架下,科技部将积极支持并参与深圳创建创新型城市的试点工作,推动国际科技规划纲要配套政策及其他有关部门鼓励自主创新政策措施在深圳的落实。支持深圳承担《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科学技术发展“十一五”规划》,《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确定的优先主题,中大专项任务。与深圳市共同开展创新型城市理论研究,总结共建经验,丰富建设创新型国家理论。

  据悉,以部、省、市三方共建的模式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这在国内尚属首次,不仅为我国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了一条新路子,也为深圳获得更多国家、省级层面的支持。从此,国家科技部将积极参与深圳创建创新型城市的试点工作,推动国家科技规划纲要配套政策及其他有关鼓励自主创新政策措施在深圳的落实。广东省政府也将加强全省科技资源的整合并优化布局,加大对深圳的支持,并加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协调,把“深港创新圈”战略纳入泛珠三角合作框架。此外,还将组织并推动深圳与省内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及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



国家科技部、广东省政府、深圳市政府在第九届高交会期间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公布三方
在今年4月签署的《共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框架协议》内容



科技部副部长尚勇讲话



广东省科技厅厅长李兴华讲话



深圳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刘应力讲话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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